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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为自己当选为人大代表而感到荣幸。“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肩负着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只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才能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已经感觉到肩上的担子很重了;我做为人大代表在线监督网的总编,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委要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人大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通过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好宪法赋予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职权,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府两院”要更加尊重和配合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各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通过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增强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公仆观念,更加尊重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同时,要通过传达学习和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更加支持人大工作,更加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法律的生命力在实施遵从。人们企盼已久的监督法终于诞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次次修改,一回回砥砺,历经20年风雨制定的监督法是一部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法律,它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从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有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和保障。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提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带来了极为有利的时机。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认清形势,振作精神,抓住机遇,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新的起点,争取在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新的更大作为。
监督法有许多突出的特点,而其中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最为明显。所以要实施好监督法,搞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妨从突出“三性”上下功夫。
一是要突出规范性,充分行使好常委会监督的法定职权。监督法并没有赋予人大常委会新的监督职权,因为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职权早已作出了规定,现实的问题是由于程序不够完善,致使这些职权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为此,监督法着重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职权的行使,作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化的规定,使之更便于操作。有了这些规定,可以让困扰人大常委会未能充分行使监督权的问题迎刃而解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想充分行使好监督的各项职权,就应该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严格而规范地操作监督事项。
二是要突出针对性,认真选好监督事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但不可能事事启动监督程序。长期以来,不少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事项的选择上,往往有避重就轻的倾向,一些急需监督的事项而未能列入监督的议事日程。针对这一问题,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每年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并且对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执法检查项目确定的来源途径作了明确规定。监督法还明确规定了常委会对决算草案执行情况报告审查的重点,审查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等。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监督法的这些规定和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精心选择,突出重点,确定好每年的监督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监督工作。
三是要突出实效性,一旦启动监督程序,就要一抓到底。虎头蛇尾、有始无终、注重过程、忽视效果的现象,在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并非鲜见。正因为监督法在制定过程中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所以对监督的实效性的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监督法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要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认为必要时,要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而“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同一专项工作反复多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报告,也可以对同一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多次组织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所有这些规定都意味着,一旦启动了监督工作程序,就必须善始善终,一抓到底,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来。可见,不计成效的监督是监督法所不允许的。人大常委会启动的各项监
督活动,都要突出监督的成效,注重问题的解决。
贯彻实施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来说,不仅是机遇,同时也是考验、是挑战。过去没有监督法,人大监督即便乏力,人们似乎还可以从法律的缺失上找到某种理由,现在有了完备的监督法,监督工作搞不好,再去找那些理由,恐怕就很难向公众交待了。如果我们不借着贯彻实施监督法起始这个极好的机会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有新的起色,依然故我无所作为地走下去,那就难免会陷入尴尬被动的局面。
作为在人大部门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推进立法与监督工作。还是引用温家宝总理的话和大家共勉:“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正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
面对新的任务,需要更加清醒、更加坚强、更加努力。”
人大代表在线监督网的宗旨是:监督一府两院,维护党的形象,代表人民说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十六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积极反映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在立法和监督等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刊登本站编辑在各地采访的鲜活生动事例和调查报告,以及有关专家的真知灼见,不断推进我国立法与监督事业的发展。我们愿意和您一起,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击浊扬清,摇旗呐喊,为中国大地山清水秀、环境优美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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